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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3/4页)
有反悔的机会,当然,一般人家是不会如此反复的,不然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所以向晴丧母之初是有过担心的。 婚礼习俗,各地有差异,但都雷同,又有如向晴和向晚这样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有朝廷的官职,就要按照相应的品级办喜事,包括能请多少鼓乐、有多少抬嫁妆都是有明文规定的。范氏当年就是按了上限,明面上有三十六抬的陪嫁,等到了公侯府上能到六十四台。 出嫁以后,男方将女方的名字添到自家族谱,再拿到官府备案,女子的户籍就自然转入了男方家里,这个时候起,女子不仅可以独立处理自己的陪嫁产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参与男方的家族外务。值得称道的是,女子的陪嫁从始至终都是归其自身所有,而不是计入男方名下。万一女子身故,陪嫁就留给嫡出的子女,或者返还给女子的娘家。这也是范氏把向晚记在自己名下的原因,庶女是不能继承嫡母产业的。 嫁娶还有比较特殊的两种情况,就是和离和出妇。 和离是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达成一致后,女方带着自己的陪嫁从男方家中离开,以和离书为证,可以单独立户,也可以选择落户回娘家。和离后,女子可以一直独身(但朝廷为了促进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并不鼓励),也可以选择再嫁,再嫁由己,连娘家人也不能干涉。 如果是女子犯了七出或是触及了律法,男方是有权出妇的,就是休妻。休妻以后,女子的退路和离相同,只是差别在于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陪嫁。这七出包括了无子、yin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研究完以上的婚嫁细则,向晚被刺激的不轻,尤其是关于休妻和七出。 感情自己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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