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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总经理:这是王超还是詹姆斯? (第1/17页)
来到奥兰多之后,王超便一直留在了这里,忙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新住处,进行新赛季前的最后收尾训练,以及参与两个比尔.达菲帮他谈妥的商业代言广告拍摄。 国内的线虽然还没彻底打通,但王超在米国的名气和影响力也总算是为他带来了一些收益。 两个广告代言费用都不算特别高,一条50万,70万,一共120万。 千万别小看这120万美元,要知道这可是2007年,NBA内卷极为严重,詹姆斯作为NBA广告收入头部,一年广告收入高达2800万美元,大姚则以1800万美元位列第三。 看上去好像这钱非常好赚的样子,但实际上呢? 火箭队的另外一名巨星麦迪的广告收入只有600万美元,仅为大姚的三分之一。 卡特广告代言500万,低调的邓肯更是只有350万美元左右。 要知道以上三位都是联盟顶级球星,球队合同收入名列联盟前茅。 所以商业代言这东西,在NBA真的卷的可怕。 王超在暂时还没有华国市场加持的情况下,能在米国本土得到120万的商业代言,也真是亏了他比较不错的外形条件和独树一帜的三分球打法了。 当然,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据比尔.达菲透露,耐克和阿迪均对王超的球鞋代言十分感兴趣,以目前的行情来看,如果两家大厂商竞争王超的话,王超大概率可以得到一份每年800万左右的球鞋代言合同。 平均每年800万的话,绝对不算小了,尤其是在07年的这個时间段,联盟中球鞋合同能超过每年800的球员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包括大姚也不过跟锐步签的7年5000万球鞋代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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