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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枪法是否快准狠关乎着一个牛仔的性命 (第4/5页)
擒到纽因,说不定还能以功抵过。如果追不到,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而他的meimei…… 在安德烈看不到的地方,纽因举起右手,吹了吹自己手上的左轮手枪,绕开安德烈那剩下三人。 他不轻易开枪,在旷野开枪也只是因为酒馆闹事只会殃及无辜。他的左手牵着缰绳,在弗里斯兰马上平稳地坐着。作为兽形哨兵,弗里斯兰不会像普通的马那样容易受惊,在有向导控制的情况下,即使受惊也不会失控。 快马加鞭,高大的弗里斯兰黑马载着牛仔疾驰狂奔。旷野的风吹拂过,马蹄沿着河边留下轨迹。 夕阳已西下。 纽因让弗里斯兰停下,下马后拍了拍他的哨兵,弗里兰斯变回了一个浑身赤裸的高大男人,旷野的风吹拂着他的黑色长发和微微汗湿的身躯,弗里兰斯俯下身,用脑袋蹭了蹭纽因——马表示顺从的习惯。 “先歇会吧。”纽因从装备包里拿出毯子,给弗里兰斯盖上。这装备包已经被弗里兰斯改造过,人形与兽形转换时都可以背着它。 因为向导与哨兵的契合,弗里斯兰身上的气味对纽因来说并不难闻,实际上也确实不难闻。弗里斯兰被纽因搭上毯子,也不离开纽因,弯着腰在他的身上蹭了几下,就偷偷地在纽因没有留下唇印的那一侧脸颊留下了一个吻。 “……?” 纽因捂着被亲到的那半边脸,懵逼。 弗里兰斯捂着自己的毯子,迅速地直起身走开,然后装作无事发生地到小河边掬水喝。 河面波光粼粼,弗里兰斯掬起的水并不能完全被他喝到,有一些顺着他的喉咙和胸膛流下。他的黑色长发搭在脑后,即使只是喝水,他的眉眼都让他显得做这一动作时特别认真。 哨兵的身体素质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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