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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一个小海螺 (第1/4页)
授勋完毕,朱载圳又召见了倭王跟足利义辉、织田信长、德川家康。 张居正对他们宣读了《保护国二十一条》和《顺天条约》。 四个倭人听后面面相觑。签了这玩意儿,等于倭国放弃了一切主权啊! 朱载圳毫不客气的说:“予很忙。倭王来京带印信了嘛?带了就赶紧用印。” 人为刀俎,我为鱼rou。倭王等人就算有一万个不愿意又能如何? 朱载圳懒得跟这四人废口舌,吩咐余有丁:“你在这儿盯着签订条约之事。予还有事要处理。” 远德五年,十月初一。 倭国与大明正式签订《保护国二十一条》、《顺天条约》。 主要内容如下:一、北海道独立,成立虾夷王国。第一任女王为大明皇帝选侍欸唉剋欸。是为虾夷王国黑肤女王。虾夷国相为王家屏。 二、倭国赔偿大明平倭军费三百万银圆。 三、倭国取消一切军队。大明向倭国委派驻军一万人、警察一万四千人。今后由大明负责倭国的军事及治安。 四、倭国割让三大银矿给大明,作为百年倭患的赔偿。 五、倭国改幕府将军制为三大镇守将军制。足利义辉、织田信长、德川家康分领本州、九州、四国三岛。 六、大明与藩属国乃父子之国。倭国作为非藩属保护国,大明与之为祖孙之国。大明皇帝为祖父,倭王为孙。 七、倭国每年支付大明驻军费、治安费八十万银圆。 八、于倭国各藩设置民政官、警政官。两政官由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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