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嘉靖_第446章 开拓者们(五)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46章 开拓者们(五) (第1/4页)

    “与狼共舞”身高八尺,身材健壮。那点不致命的枪伤算不得什么。在王三五家养了三天就好了。

    古利人的思维很奇特。

    王家人伤了他,是他的仇人。

    王家人救了他,是他的恩人。

    在古利人眼里,恩是大于仇的。

    这日清晨,王三五来西屋给“与狼共舞”送野鸡汤。西屋里却是空无一人!

    “与狼共舞”走了。

    王大狗问:“爹,咱们还去军营找朱官爷搬兵嘛?”

    王三五道:“用不着了吧。咱们救了他命,他总不能再带人来打咱们。”

    十几天之后,“与狼共舞”又来了,还带了几十号人。

    这回,他们没带弓箭和木矛,带来的是各种野畜的rou,河里的活鱼等等。

    他这趟是来感谢王家人的。

    王家人热情招待。一来二去,双方就混熟了。

    “与狼共舞”还送给王三五一串狼牙项链。古利人只将狼牙项链送给自己的盟友。

    “与狼共舞”这是将王三五一家人当成了自己的盟友。

    时光如水,转眼到了玉米收获的季节。

    与狼共舞带了一批土人,帮着王家收玉米。

    玉米原产于美洲,新洲土人没见过。王三五教他们如何掰棒子。晚上的时候,挑了些新鲜的玉米烤了给土人们吃。

    土人们吃到美味的棒子,激动的围着火堆又唱又跳。

    大明国投集团,在新洲设立了新洲公司。新洲公司下面有几百个物资交易点。

    王家的一百亩玉米地,打了三万斤玉米。(参考明末清初玉米产量,亩产340——370斤)

    王家人将其中八千斤储存了起来,留作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