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宋_365.尽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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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尽夜 (第3/6页)

侈品,常常价比黄金,甚至就是财富的象征,可以直接当钱用。

    唐代时有个名叫元载的超级大贪官,长安城中一百零九坊,他家就独占三坊。

    在元载倒台后,其被抄没的家产中最为耀眼也最令世人震惊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八百石胡椒。

    从此‘八百石胡椒’就成为一个梗,用来表示惊世骇俗的海量财富,频频出现在诗词一类文学作品中。

    无独有偶,明朝正德年间,锦衣卫高官钱宁被抄没家产时,也被搜出胡椒数千石。

    如此被权贵争相囤积,说明胡椒不仅昂贵而且保值易变现,就和后世茅台一样,都是贪官最爱……

    在宋代,得益于海贸兴盛,胡椒等香料进口量大增,但仍旧昂贵。

    宋哲宗时,广州每年向朝廷进贡檀香两千斤、胡椒五十斤,但哲宗觉得这个数目太大,就把檀香缩减为一千斤,把胡椒减到二十斤,可见胡椒比檀香还紧俏。

    直到明初,一斤胡椒都还能卖到十几两银子,永乐年时,朝廷直接将胡椒当俸禄发放,每斤折钞十六贯,这还是由于郑和下西洋带回了大量胡椒的情况下,后来禁海导致进口减少,宣德年时每斤胡椒就要折钞五十贯了,相当于将近七石大米。

    宋人极其热爱香料,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可正常渠道进口的香料价格高昂,只有少数权贵才消费得起,于是便有了大规模的走私香料来填充这个庞大的市场,使得胡椒等香料从奢侈品变成了受众更广的‘中等消费品’。

    本来在这个贸易中,国家应该得到相当可观的税收,但因为政策失当和吏治腐败,导致走私频繁,大量利益转移到了官吏权贵手中。

    而控制着香料贸易的蒲家,从中得到的财富那就更是无以计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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