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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第3/3页)
咱也是用你们汉人的老传统,没有发明创造啊! 众汉人:鞑子就是鞑子!酷烈! 第113章 “南宋时期第一次将凌迟这种死法与斩刑和绞刑一起列入死刑当中,把这项特别法设置成为了常法。”伍爱华不受影响地说道:“然后元明清都沿用了凌迟这一种死刑的方式。” “凌迟初死也成为了当时最严重的刑罚。” 【不一定吧,在明太祖时期可能剥皮萱草才是最严重的】 【老朱,那不是一般人】 不是一般人但还没有发明这种刑罚的老朱眼前一亮,忽然觉得这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最好是把剥皮萱草的成果挂在城墙头上,警示众人。 “北宋关于刑事法律的特别之处大致就是这一些,其他很多法律罪名都沿用了唐律的规定。” “说起宋朝和唐朝的刑事官员,大家都有非常熟悉的人员,也是我们的人气选手,唐朝的话就是狄仁杰,宋朝的话有两位,一位是包拯包青天,一位则是大宋提刑官宋慈。” 【元芳,你怎么看?】 【上狗头铡!】 伍爱华看到弹幕,会心一笑:“包拯本身只是一个御史,也没有听说过他在刑法上有特别深的造诣,大多数都是出自于后世的小说话本,大家熟悉的形象基本都是同人创造。” “狄仁杰的话,其实是武皇的心腹,他确实担任过法曹,但是主要的功绩都是集中在政务之上,作为一名宰相,说他天天探案,确实是显得大材小用了点。” “这三人当中,只有宋慈才是真正的法学和法医学大拿。” “他本人担任过四任法官,并且在总结了自己任期内的案件之后,形成了我国古代最早的一本,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本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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