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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第2/3页)
,是不是和我们没有第一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一样,财产直接收归国家了?” 【难道不是吗?那这些钱要去哪里?】有人问。 【我猜测是汉朝也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人说。 伍爱华看到弹幕这一条,点头道:“确实,汉朝也有遗嘱继承,但是汉朝的法定继承还有第十顺位。” “第十顺位,是如果前九都没有,那么家里奴婢中伺候主家时间最长的那个人可以直接被提为庶人,继承主家的财产。” 【啊?】 【啊这……】 弹幕已经体现了观众的茫然。 【这意思是说,如果老板挂了,工龄最长的职工可以继承他的money?】 随即又有观众狂喜:【这不是打工人应得的吗?建议国家好好学习一下古代优秀立法!】 【毕竟是靠剥削我们赚来的钱财,既然老板都后继无人了,把劳动剩余还给我们这些牛马不也是应该的?】 【办法虽好,但是也要适应实际,我觉得汉朝那律法不能直接适用,建议按照工龄按份额分老板的财产!】 【前面那个大喘气,我差点没收回自己五十米的大刀,是的!建议按照工龄份额平分!】 看到弹幕中这些反应,伍爱华忍不住嘴角抽搐:不是,你们想的实在是太美了点吧? 这才几点啊?就醉成这样了? 伍爱华无奈继续说道:“遗嘱继承,则要求要当地‘三老’参与见证,遗嘱才算是有效,而且汉朝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但是又不能违反法定继承的顺位原则,有子女的情况下,不能越过子女给什么侄子奴婢,不像现代,就是不给孩子给只猫都可以。” “给猫?”古人有点震撼。 也有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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