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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第4/4页)
是普通民众和官员的私有土地。” “这些土地一部分是垦荒获得的,封建王朝初期,大部分王朝都会鼓励垦荒,并且给予垦荒者土地,清朝也不例外,在顺治元年就颁布了垦荒令,因此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 “这些土地都是可以再次买卖,并且由子孙继承的。” “而另外还有两种土地,是不能完全自由买卖条件的。” “一种是从明朝贵族土地变为农民土地的田地,除了清朝贵族侵占的部分,剩下的田地都被清朝分配给了原本耕种的人,另一种招募人员在西北、东北地区开展屯垦,大家比较熟知的名词是民屯、军屯和商屯,这种屯田实际上归国家所有,农民需要同时缴纳赋税和租金,虽然清朝中后期逐渐不再收租金,田地也归耕种者所有,但是这两种情况实际中买卖还是受到了一定条件的限制。。” “即使如此,清朝土地受限最厉害的还是八旗子弟的土地。” “雍正曾经下令,八旗民众分到的土地不允许典卖给汉人。” “嘉庆时期更是下令,八旗的旗房也不许汉人买。” “那时候,如果被发现偷偷卖房买地给汉人,双方都会被治罪。” 【其实就是单位分你房子,是因为这是单位福利,你可以卖给单位的人,但是给外人,咱们家属院大区就不纯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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