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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第2/3页)
第50章 “在古代封建社会,除了朱元璋治下,从来没有一个朝代官员有秦朝这么卷。” 始皇已经听伍爱华提过很多次朱元璋了,从伍爱华的描述中,始皇大概也明白他是一位非常严厉的君王,但是一听两千年来除了朱元璋,其他朝代官员都达不到秦吏的工作量,不由奇怪:“难道之后官吏过剩?” 只能说始皇在这方面天真了,虽然很多朝代官吏过剩,比如宋朝冗官,但是真不是因为人力充足,事实上就算工作干不完,当官的也丝毫不卷,今年夏天还在算去年秋税的都比比皆是。 这也是现代人羡慕的生活方式了:按时上下班,做不完的明天再做。 伍爱华感叹了句秦朝的卷和现在不分上下,又开始了后续内容的讲述。 “除了《为吏之道》和各种律令,其他的重点我之前应该也说过一些,类似于刑法中以身高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标准,另外就是秦律会区分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群盗之类有多名同伙的刑罚会加重,以及自首会从轻减轻等。” “秦朝五刑之前也说过,我们今天主要说一下经济、民事和司法制度吧,”伍爱华说着:“秦朝人是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和房屋被称为田宅,垦荒获得的土地也可以登记在自己名下。” “除了所有权之外,秦律还对债权进行了规定,”伍爱华继续说道:“秦朝将债分为公债和私债,对应了欠国家政府的钱和欠私人的钱。” “当然,也有政府欠个人债务的情况,这种比较少见,通常是因为公务毁坏个人财物之类的事件,这种情况下,秦律规定当地官府要偿还这一份债务。” “对于欠了公债却还不起的百姓,现代可能只能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他们的高消费,人家如果摆烂不去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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