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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什么是喜欢 (第3/4页)
在湖畔深处见到青铜宫殿,在剑山之中领悟出最强剑道,岂不是说他的天资碾压了所有荒族天才? 八珍鸡又道:“还有一个地方,大帝道场。” 陈平平抬起头。 十月天,秋风萧瑟,落叶缤纷。 在古城中的一条河流里,有着不少的船只,来来往往,船上站立着俊男俏女,衣着华丽,优雅,谈吐风趣,张口便能言出一大堆诗句。 金琼玉听得着实有些烦躁,她虽然是女子,可她不喜欢这种风雅,觉得他们太无聊,回去好好修行不好吗? 一旁的侍女忍不住笑道:“小姐若是学了她们,兴许就能找到一个伴侣了。” 呸! 金琼玉脸色一红,骂道:“谁要伴侣?” 好在她的肤色也是淡红色的,脸红并不清晰,若非如此,侍女又要嘲笑了:“某人口是心非呀!” “小姐觉得火炎少爷如何?”侍女问。 同为年轻一代中的至强者,血脉之力惊人,不过二十出头便已经踏入王道之境,虽然未能悟出原始天赋,可他的天赋能力也算是名列前茅的。 不仅如此,这位火炎的出身与金琼玉完全不同,他是货真价实的烈火族一员,金琼玉等若是野外捡回来的孩子,草根出身。 烈火族高层意思是,让金琼玉嫁给火炎,可惜……她强烈反抗,又因为体内的血脉之力,再加上原始天赋,让烈火一族的高层都无可奈何,若是寻常女子,他们早用强了。 金琼玉撇着嘴角,淡淡的说道:“挺好!”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火族正统,异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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