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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爱喝酒吗?”我看他熟练地把酒瓶子起开,又把四分之一的白葡萄酒倒进透明的玻璃杯里,动作相当优雅,像是演练过上百遍。 “还挺喜欢的,偶尔很累的时候会自己睡前喝一点。”T教授把其中一杯推到我面前。我低头闻了闻那白葡萄酒馥郁的香气,很想问他,喝到微醺了以后会干什么呢?会打飞机吗?你自己是怎么做的?但我都没问,下次换个场合,当然会一探究竟。 我把从家里带来的筷子递给他,他有点笨拙地抓到手里,大概确实不怎么常吃中餐,努力夹菜的样子非常可爱。我跟他说,我小时候没少因为拿筷子的姿势被我那个多管闲事的爸说,他有点吃惊,说,这个还有讲究的吗?能用两根棍子顺利吃饭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了。我笑着点点他握筷子的姿势,你这个握的就偏高了些,如果是女孩子的话,会寓意嫁的远。 T教授把每道菜都尝了尝,像是很喜欢那道鱼,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这种做法,吃起来很鲜美。一开始他很犹豫,对着一整条骨架还完整的鱼,握着筷子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怎么夹。我就用他的筷子替他把鱼背上的大块鱼rou夹进碗里。见他喜欢,我很开心,确实菜式味道都不差,便佯装打电话,说谢了老妈。又聊起我小时候上学做的一些捣蛋的事,T教授听的直笑。 吃的差不多,白葡萄酒也下去了两杯。暴露在空气里以后,这种味偏甜的果酒会慢慢变酸,口感不如一开始那么好,T教授就换了一瓶澳洲的红酒,从冰箱里找了切好的芝士片和火腿出来,我并不太懂红酒,只觉得那酒让芝士和火腿的醇香更加丰富柔和。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刻意找话题,只想到什么说什么,他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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