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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协议 (第11/13页)
。 对于目前购买能力有限的人类来讲,妖怪们的购买能力就很充足,消费力度也非常大。 但... 没有任何妖怪,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主动跑到一气道盟的地盘中,甚至是跑到神火山庄的眼皮子底下,只为了购买书籍亦或是购买首饰。 除非是爱到死去活来的那种... 要不然... 像那些做工精美的首饰,以及那几件被炒上天价的储物器具,恐怕早就被几个妖皇亦或是大妖王抢走了。 毕竟像储物器具这种东西,对于还未接触到这个层面上的世界来讲,属实是一种超越了想象的传说。 而欢都擎天手中... 目前就掐着一件这种类型的法宝。 嗯。 杀妖越货得到的。 毕竟总有些胆大包天之徒,愿意冒着风险在人妖两族间倒腾些物品,也总有些极其成功的商人,能通过一些“高明”的方式从龙影商铺里“卖到”储物器具,然后再反手高价的买出去... 总之,就是一些小把戏罢了。 反正陆渊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但这种略有偏见的认为,并不能改变龙影书局和诸多商铺给相当多的人带来的相当大的利益的本质! 实际上。 欢都擎天也知道自己应该满足。 毕竟龙影书局只要存在于南国一天,南国的税收就会比目前高上一大截,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有较大的波动。 但... 比起这点金稻草来讲,欢都擎天还是更渴望能吃到一口金鸡蛋。 金鸡肯定是想都不要想了。 欢都擎天觉得,只要陆渊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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