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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之章(二) (第1/9页)
对于雷蒙德·福克斯来说,五月一日这天本来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日子。 这天上午,他只花了二十分钟就在法庭上将一名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怼得面无人色;不到一个小时,法官就结束了庭审,将对方的委托人丢进了大牢,而等待那家伙的……无疑将会是最高限度的量刑。 也许那名辩护律师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件案子和这天的屈辱,但雷蒙德肯定不会。 作为“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首席检察官”,这种程度的“胜利”在他看来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雷蒙德的“优秀”,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 今年四十岁的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的家族没有任何的官面背景,他是纯粹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一个小律师一步步往上爬,并在三十六岁那年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上的;不出意外的话,五十岁之前,他就能顺势拿下“史上最年轻的联邦司法部总检察长”之纪录。 在“司法之都”海牙,雷蒙德的故事简直就是励志典范,许多法学院的讲师都把他当作正面典型,要求学生们跟这位前辈榜样好好学学;而他在工作岗位上打破的各项记录,尤其是那堪称惊人的“定罪率”,更是让同行们望尘莫及。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经历了今天中午的“最高法院袭击事件”后,立刻萌生了一个念头。 而他也很快将这念头付诸了行动。 ………… 下午,一点二十分,海牙市某警局。 “既然规矩你都懂,就别再为难我了,雷(Ray,即Raymond的简称)。”一名中年探员正拦在雷蒙德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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