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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第2/6页)
展已经成了张约翰的本能反应之一。 可当他再一次看到祝云宵的表情时,他突然就不想问这些问题了。 因为此时坐在他旁边的人,看起来,不像是那个从香城来的白手套。 “你真的想好这次要亲自来吗?”张约翰问这问题时候的语气,更多的是一种对老朋友和好哥们的关怀。 尽管他大多数时候都想揍这个好哥们一顿。 祝云宵,先是停顿了一下,随后小幅但非常坚持地点点头。 “为什么?”张约翰追问,“其实你可以不出面的,就像之前很多次一样。” “不一样。”祝云宵也第一次对着张约翰坦露了自己的心思,“这次,我希望他能记住我。” 张约翰用手拟了个烟花爆炸的姿态,“记住你什么?记住你把人家合作伙伴全炸上了天?” 祝云宵扫了张约翰一眼,眼神里写了三个字:神经病。 “好吧好吧,那个蒲小哥也是个聪明的,就算当场没想明白,回头肯定也能琢磨出个名堂。”张约翰自讨了个没趣,将手收回来支在自己的腿上,“那你就不怕他再也不想见你了?” 问出这个问题后,张约翰被自己的用词膈了一下。 说实话,他是无所谓祝云宵是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 关键是这蒲千阳十年来的动作实在是让他看不懂。 祝云宵一个人在香城那边拼死累活只为保这人一个平安,这人却真的就在那按部就班安安稳稳地念书工作了。 现在他还要为了这人的一个本就铤而走险的项目以自己的前途甚至性命为代价保驾护航。 这一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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