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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4/4页)
说你不精呢,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安全,这也就识货的人能看出来,不识货的也就以为是一把破壶罢了。” 莫咽愣愣地问他:“那这屋里……” 唐乏初“嗯”道:“差不多每个都有来头。” 莫咽:“……真的?” 唐乏初:“假的。” 莫咽:“???” 莫咽:“这壶?” 唐乏初:“村东头老太太那儿五块钱贱卖的。” 莫咽:“……” 第1卷乡村爱情第12章不速之客 毛蛋当了十年的小偷。 毛蛋生的又矮又小,来去自如,从小就跑得快,爬树爬墙的一把好手。长大后他就辍了学,干起偷东西的勾当来。 一路来,他只偷家畜,经常那家一只鸡,这家一只鸭的偷,半夜了,他偷摸摸溜进别人家,因为偷的是鸡鸭这种家畜,通常不进屋子,就是外面搞出点动静来,里面的人也顶多不耐烦地翻个身罢了,第二天他就会托人卖掉。因为一直跑路,他很少遇到过什么。有的时候被人家发现了,因为他离大门口近,撒腿就跑,比起屋里面骂骂咧咧边穿衣服边起床的人来说,是绝对来得及的。 就这么一路摸过来,他到了唐家寨。 到了这个村他开始偷狼。 狼皮贵,赚的油头多,两张狼皮就抵得上好几只鸡鸭赚的钱。 唐家寨几乎每隔几家就有养狼的,他搞了些高科技,几个麻醉剂,喷射的那种,这么些天,就没有不得手的时候。这天晚上,他已经摸了两家的狼了,此时他在夜色里贴着墙无声地走着碎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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