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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重新鉴定的程序 (第1/4页)
诉讼中的刀光剑影往往就是几分钟的事情。有的时候,你看到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其实双方都清楚,争得不是重点,双方不过是互相试探而已。 张汉眼中的三言两语,却是韩光明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尽管时间紧张,韩光明还是决定了反击。这种反击,并不只是为了在场面上找回优势。更是一种态度的表现。诉讼的进程中,多数是原告进攻,被告防守。可是这个案子不一样。一开始,两个被告就一直在生动反击。这对于原告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也正是韩光明的这次成功出击,让被告的气势一下子弱了不少。诉讼拼的内功,但有气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实现更为突出的效果。所以,韩光明绝对不允许庭审失控,整个气势向被告一边倒的情况发生。 “双方对第一焦点已经举证完毕。现在开始围绕本案的第二焦点,本案重新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举证。由于重新鉴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为被告方提出,所以举证责任由被告方承担。二被告听清了吗。”陈小瑕问道。 “被告刘伟听清了。” “被告保险公司听清了。” “首先由被告刘伟向法庭举证。” “关于本案的第二焦点,被告刘伟向法庭提供的第一份证据是白山中高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书。这份鉴定书的制作时间为2016年,是由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由原被告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我们可以看到,在鉴定书的最后部分,有白山中远鉴定机构的执业证书,以及鉴定人员的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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