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就是亡国之君_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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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第3/6页)

为一些缙绅们面临兵祸之时,他们逃了!既然逃了,他们的地,他们的特权理当收回。”

    “食国之俸,享国之尊,在兵祸横行之际,上不能为国朝分忧,下无法束民安地方,守土牧民之责不履行,自然弃之如敝履。”

    缙绅,可不仅仅是有地的地主。他们是各级官吏、致仕官、封赠官、捐纳官以及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生员。

    大明律规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问,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闻奏区处。」

    「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只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推问,依律议拟回奏,候委官审实方许判决。」

    缙绅犯了公罪,可以收赎;犯了私罪,得以解职、调离或降等抵罪。

    这是他们的司法特权。

    而同样的,还有做过官的还有俸禄,即便是生员,也有朝堂发放的月盐银。

    不仅如此,缙绅还享有徭役优免权,即便是人死了,还可以免役三年。

    举人以上的缙绅,还有一定的蠲免二税的土地的特权。

    这些权利是国朝赋予他们的,国朝有难,他们却立刻逃难。

    等到兵锋退去,回来接着享受,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于谦说完之后,胡濙沉默了许久,说道:“那就试试吧。”

    胡濙听明白了,于谦支持农庄法的核心是因为缙绅们靠不住了,已经不足以作为大明的手脚,代天子牧民守土,自然要换个法子。

    李宾言作为都察院的新魁首,自然是坐直了身子,愣愣的问道:“那包揽粮差之事呢?缙绅都没了,怎么收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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