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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07节 (第3/6页)
以为朝中官员! 于是乎,葴足下定决心,cao着怪异的口音,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葴足欲领虎方归附大商,臣更愿永居朝歌!” 这句话在一个异国首领口中,显得极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当虎方这种小方国的首领,还不如入朝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与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样。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rou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你虎方又来捣乱? 虎方是比不上诸侯,地小人少,整体实力比黎侯都弱上许多。 可地位上是真正与大商平等对话的盟国啊!哪有盟国直接投降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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