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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死对头一起穿回幼崽时期 第65节 (第1/6页)
早恋热潮中,他几乎隔段时间便换一个对象,男孩子女孩子都有。 只因为他那张脸生得还算不错,家里也挺有钱,很舍得给对象花钱,加上从来没有惹出过道德败坏诸如脚踏两条船的事儿,名声也不算太坏。 也算是他们这个年级的风云人物了。 华国在恋爱方面很自由,也很开放,同性是可以结婚的。 唐眠对他的印象就只有一个字——油。 一头土里土气黄毛他实在是欣赏不来,每次见到唐眠还都自以为帅气地吹声不着调的口哨,或是朝着自己身边的小弟比一个投篮的动作。 不仅如此,他还经常披着件外套、手里点着根烟,真以为自己是什么□□电影里的老大,结果往往是被老师看见一顿批评。 据说他还总和社会上的那些游手好闲分子混在一起,还参与了群架,被叫去了警局,幸好没出什么大事。 唐眠每次见到他都是当成空气直接绕开的,他送的零食也都让傅时昭归还回去,傅时昭每次都能完美完成任务。 可能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sao动吧,这人还真就跟唐眠“杠”上了。 十四五岁的唐眠五官已经长开了,薄唇,桃花眼,睫毛像小刷子,气质温雅,笑起来还有一对极浅的梨涡,总是宅在家里画画的缘故皮肤偏白,像朵供人观赏的娇花,不可触碰,却又惹人心痒。 也怪不得人这么喜欢。 这是唐眠不记得多少次收到来自于他的情书了,信封上的字还是一样的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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