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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中国现象 (第3/5页)
候,利用各种聚资方式,建造了不少路桥,并采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收取过路费,进行路桥再建设。这本来是件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可是,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却超期收费16年、违规收费14。5亿元,这又如何向人民交代呢? 本来,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银行贷款7100万元。1996年后,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按理应该停止收费了。可是,却继续违规收费14。5亿元。更为吊诡的是,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如果再收到2020年,还将继续收费30亿元。 数字如此之大,触目惊心。但如果这些收费是用来做为路桥再建设的,那也无可厚非。可问题是,这些收费后来变成了路桥之外的商业投资。据了解,在这些商业投资里面,有些还是亏损的房地产产业。那么,这其中的所谓“亏损”又会有什么隐秘呢? 这大概也是一种中国现象,关于此类事情,目前还不可知,大家只能拭目以待。 说来惭愧,中国古典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故事发生:一伙贼人拦住过往路人,说:“此路为我开,此树为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许多大桥,不但收费,还不断地超期收费,这和古书上所写的贼人拦路,没有多大区别。 正如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一样,针对有关该桥违规超期收费的质疑,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王红解释,收费是“经过认可的合法行为”国家审计署2008年认定为“违规收费”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经河南方面2000年把它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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