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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治大明 第310节 (第7/7页)
?”朱祐樘知道刘吉虽然没有万安那般忠心,但亦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合格首辅,便不再为难地表态道。 刘吉犹豫了一下,便从袖中取出一个本子道:“他们对《问刑条例》有不同的见解,所以希望此次能够再增加几条,还请陛下过目!” 朱元璋在制定《大明律》之时,对子孙亦发出声明:“勿自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只是任何律法都不可能面面俱到,特别一些人爱钻牛角尖。 如学生不得留长发。只是这长发究竟是多长,由于没有标明固定的尺度,所以有的学校教务处主任的尺度是2厘米,有的学校教务处主任的尺度是10米。 加上有些事件缺少律法的指导,像去年有人蓄意散播天花,这种事情亦要祭出重典来威慑这种行为。 虽然《问刑条例》在后世臭名远扬,但其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甚至符合当时的实际需要,而出问题往往都是人的贪婪。 在原来的历史中,正是文官集团主导的《问刑条例》,从而造成这个新的大明律成为维护他们利益的工具。 朱祐樘在执政后,亦是慢慢意识到《大明律》存在不少文字漏洞,且有些领域并没有涉及,所以做出修订《问刑条例》的决定。 只是现在,历史仿佛再度重演,那些文官又想要将手伸过去。 郭镛上前,将那个本子转呈给朱祐樘。 朱祐樘翻开本子查看他们的诉求,映入眼帘的第一条便是:“文职犯赃,众证明白,令住俸,可缴纳规定数量炭、砖、米等财物赎罪”。 这一条的意思很是明朗,文官今后贪污,若是证据充分,便停止官员的俸禄,只是犯事的官员可以选择用规定的钱粮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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