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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第5/8页)
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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