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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69节 (第3/10页)
在开庭前,方轶又去了一趟看守所会见云齐,将自己的辩护方案告诉了他,既然已经提起了上诉,律师费也已经缴纳了,他只能跟着方轶的节奏走,赌一把了! 开庭当天,方轶趁着审判长走前面程序的功夫,移动视线扫过旁听席,看到了云振兴,在他身旁坐着十来个人,都抻着脖子,支棱着耳朵听着,看起来像是云家的亲戚朋友。 当合议庭的法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上诉人云齐读完上诉状后,审判长道:“请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本案中,针对上诉人云齐挪用资金十五万元未退还的行为,一审法院认为“数额较大不退还”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应使用挪用资金罪的第二刑档,即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选择量刑,是对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的误读。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云齐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小,达不到适用第二刑档的条件,应适用第一刑挡,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请法院依法改判。完毕!”方轶道。 “上诉人云齐,你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是对量刑有异议,我觉得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云齐道。 “下面由检察员就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对上诉人进行发问。”审判长道。 云齐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之所以审判长让检察员发问,是为了走程序,程序正义是诉讼过程的正义,实体正义是诉讼结果的正义,两者都不可或缺。 为首的男检察员手里拿着一审时县检察员提交的证据材料,围绕着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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