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_第二十七章 入理不如入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七章 入理不如入情 (第3/6页)

久淤青未退,莫非是祖父曾练过铁砂掌不成?”

    噗!正在喝茶的书办,喷了半口茶水,见到周知县很不快地横了他一眼,剩下半口强自咽下。

    而外面的百姓,都是哈哈大笑。

    “那是淤久成伤,以往我隔个四五天,就听到你祖父殴打谢娘子。”那妇人强自辩道。

    “敢问是间隔四五天吗?”

    “也有六七天,二三天不止。我亲耳听到。”那妇人连忙改口道。

    林延潮向周知县道:“老父母容禀,我祖父在急递铺当差,每月只有两日回家一趟,其他都不曾返家,否则就是擅离职守。这又何来两三天,四五天,又六七天之说呢?”

    哈哈!外周的百姓又是轰然大笑。

    “是民妇听错了,或是他丈夫殴打的,但听成公公的。”

    林延潮看向那民妇冷笑道:“真是牛吃房上草,风吹千斤石,无赖不成词,我再问你一句,到底是公公打得,还是丈夫殴打的?”

    那妇人支支吾吾地道:“或是公公打的,或是丈夫打的,或是一起打的。”

    见证人乱了方寸,谢总甲也是急了上前道:“老父母在上,无论怎么说,林高著这厮,殴我女儿不假,仅这一点即可断义绝。”

    林延潮从容地道:“谢总甲,何必着急辩驳,你越是如此,越显得你理亏。实话言之,我林家待你女儿不薄,否则你又何必请省城最好的讼师,写了一篇花团锦簇的告状。”

    说到这里,周知县眉头一皱了,讼师可一贯不受官府待见。

    林延潮继续道:“你说这无中生有之事。若非我林家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