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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不要脸的喜欢 (第2/6页)
我就要送你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 一张粗糙脸庞泛起病态的赤红,双眼漆黑,虹膜逐渐淡去,直至不见瞳孔。连同悉惕擒察儿在内的骑兵都察觉到这名扈从的异样,战马焦躁不安。端孛尔回回猛然停下脚步,做出一个丢掷长矛的动作,看得拼死纵马的一百骑兵莫名其妙,小王爷的扈从手上并无兵器,这架势是要将那名刀客当成惊弓之鸟?擒察儿作为草原上的悉惕,见多识广,要更识货一些,偷瞥了一眼站在马背上的拓跋春隼,不愧是军神的儿子,身边奴仆的武力如此霸道,随便拎出来一个都可以单独踏平小部落了。 雷矛! 端孛尔回回以损耗气血为代价强提境界,一脚踏入空灵伪境。屈臂如同举枪,踩了一串赏心悦目的交叉步,当最后投掷而出时,左腿做出微妙却一举定乾坤的蹬伸,带动小臂向前爆发出一个鞭打动作,只听刺破耳膜的嗖一声,一条rou眼不得见的枪矛划破长空,长矛所至,出现真空带来的波纹,如同彗星掠过,抛弧直达徐凤年后背。端孛尔回回出身羌族,自古擅用无羽标枪,镞体细长尖锐,力大者可穿透数甲,他自幼参与狩猎,以掷枪著称于勇士辈出的彪悍羌族,年少时偶遇正值武道巅峰的大宗师枪仙王绣,得授枪法奥义,最终自创雷矛神通,八年前与魔道成名已久的大枭搏命,两矛击毙,一战成名。但这种极为损耗气血的矛术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端孛尔回回不敢轻易动用,况且胜在出其不意与远距离狙击,可见端孛尔回回已经对徐凤年重视到了何种程度。 徐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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