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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哥 (第4/6页)
,一方面是执弟子礼护送棺柩,但更重要是想试探轩辕敬城的斤两,有真才实学,宋家不介意大力提拔一名庶族书生,帮其在家族巩固地位,假如只会纸上谈兵,宋恪礼也可以转向轩辕敬宣,毕竟这股扎根剑州数百年的势力,可以帮忙做许多读书人不当做的事情。 下山前,轩辕敬城恬淡笑道:“书生与屠夫做成了邻居,讲理,就让书生动嘴,斗殴,再由屠夫动手。互相搀扶一把,有利无害。” 虽说这颗定心丸不小,但仍不足以让宋恪礼下定决心与轩辕联姻,世族与寒门通婚,是士子集团里的大忌,仅次于子嗣断绝没了家族绵延。大船驶入歙江,视野开阔,宋恪礼有唱一曲大江豪气的冲动,骨子里,宋家雏凤十分不恪礼,襄樊鬼哭,蜀道猿啼,江波浩淼,都想要入诗抒发胸臆,可惜讲经说理,宋恪礼家学渊源,不逊清谈名士,唯独这提笔写就雄诗三百篇的宏愿,力所不逮。但护柩千里途中,每隔一段时间宋恪礼就会传出锦绣诗篇流入士林,不为人知的内幕则是其中许多篇,乃是他父亲甚至祖父捉刀代笔,士子想要名声鼎盛,何其难?奢望一诗出世惊鬼神?几乎不可能,没有文坛前辈暖场附和,没有鼓噪学子追捧造势,写得再好,也无非是尚可二字,时下那些个美玉名篇,其实在刚面世时可都名声不显,是几百年传承,大浪淘沙,逐渐被诗坛巨擘认可,点评复点评,赞誉叠赞誉,才得以水落石出,对此宋恪礼再熟悉不过。 世间有几个王东厢?何况一本《头场雪》也有洋洋洒洒半百万字。 宋恪礼百感交集时,瞥见一艘大楼迎面而来,船头站有一名玉树临风的佩刀公子哥,身畔只有一名青衣女婢,和一名羊皮裘独臂老头,宋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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