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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 第196节 (第5/6页)
他干活就行。 家里的小孩都忙活起来, 秦清曼跟黄婉清更不可能闲着, 两人去了厨房,今天的年夜饭吃的人多, 需要做的菜肯定也多, 肯定得动用厨房的大锅灶才够使。 “清曼, 这熊掌咋收拾啊?” 黄婉清看着解冻后毛茸茸的熊掌一筹莫展,她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东西,更别说是处理成菜肴了。 “婉清, 你给我烧火, 我来弄。” 秦清曼也是后世有幸在私房菜馆里吃过养殖的熊掌,才知道怎么处理。 熊掌首先得扒皮。 扒皮也很讲究, 用热水烫,就像杀猪时烫猪毛一样。 热水一遍又一遍地淋过两只熊掌, 不能过快, 也不能过慢, 得很有耐心地烫,好一会,秦清曼才停下浇热水的动作,然后伸手轻轻扯了扯熊掌上的毛。 如果扯不动,那就还得烫,要是能扯动,就可以扒皮了。 别看毛茸茸的熊掌看着不小,这玩意扒完皮后所剩可没有多少,所以等两只熊掌扒完皮,就缩水了不少,一眼看去完全不像熊掌。 熊掌能吃的只有两只前爪,因为前爪肥厚,rou多,脂肪饱满。 屯里更是祖祖辈辈流传着一个常识,那就是熊掌之所以好吃,是因为熊瞎子喜欢用前爪掏蜂巢。 蜂巢被袭击,蜜蜂们肯定要反击。 无数带着尾针的蜂尾会狠狠扎进熊瞎子的爪子里。 熊瞎子是个天生为了吃能忍的货,喜欢吃蜂蜜的它们前爪就算是被蜜蜂扎成筛子它们也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熊瞎子的前爪会狠狠地掏进蜂巢里。 被扎出无数伤口的爪子在收回去时全都是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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